近日,新田县出台《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岗履职督查结果运用的暂行规定》,并增强了县帮扶办工作人员力量,专门成立督查组,对全县230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,倒逼第一书记积极履职、主动作为。
为进一步严肃驻村帮扶工作纪律,严禁驻村工作队“脱岗溜号”“走读”,确保如期顺利实现全县脱贫摘帽,该县由作风办、扶贫办、驻村办联合成立督察组,采取不定期不定时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。督察组每月至少对230个驻村工作队全覆盖督查一轮,重点督查各驻村帮扶工作对白天在岗和晚上在村住宿等情况,确保督查结果客观公正。对作风不实、缺岗缺勤、履职不力、干群反映意见大的,发现一起通报一起、处理一起。凡督查(含上级督查、检查、巡视、巡察)时发现,第一次缺岗缺勤的,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,并扣其绩效考核经费400元,扣减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后盾单位本季度脱贫攻坚考核总分1分;第二次缺岗缺勤的,由县作风办按照相关规定约谈当事人,分别扣当事人和派出单位“一把手”绩效考核经费600元、400元,扣减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后盾单位本季度脱贫攻坚考核总分2分;第三次缺岗缺勤的,分别扣当事人和派出单位“一把手”绩效考核经费1000元、600元,扣减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后盾单位本季度脱贫攻坚考核总分3分,对当事人进行“召回”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,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下村担任工作队长开展帮扶工作。
截止目前,已对全县12个乡镇103个贫困村开展了第一轮督查,对缺勤缺岗的2名当事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的绩效考核经费和分值。
(通讯员:高红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