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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组织部长马学军:从严选拔任用干部要做到三个坚持
来自: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4-02-24 15:55

原标题:从严选拔任用干部要做到三个坚持

治国之要,首在用人;选贤任能,必须从严要求。近日中央修订颁布了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对从严治党、从严管理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,作为负责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,必须坚持严格标准、严格程序、严格监督,切实把好干部更多地发现出来、使用起来。

一是坚持严格标准,树立好干部导向。“言无二贵,法无两适。”从严选拔任用干部就是要把习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作为根本遵循和依照。严格干部政治标准,落实《干部任用条例》提出的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基本资格,从严把握干部的政治素质、政治立场、政治态度,重点考察干部的政治坚定力、政治敏锐力、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。牢固树立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,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、不让综合素质高能干事的人吃亏、不让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的人吃亏。注重干部关键时刻和一贯表现,坚决不用在反恐维稳斗争中政治不坚定、存在两面性的人,坚决不用不懂规矩、不按规矩办事的人,坚决不用群众观点淡薄、对人民群众没有感情的人,坚决不用为政不廉,不讲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的人,坚决不用惯于拍脑袋决策、拍胸脯蛮干、留下一堆烂账的人,坚决不用对改善民生、教育群众、保护环境、维护稳定无作为的人,坚决不用工作业绩平平、却精于考试、夸夸其谈的人,坚决不用热衷于经营人脉、编制关系网、圆滑世故、不学无术、左右逢源、低级趣味的人,坚决不用热衷于做表面文章、搞形象工程的人,坚决不用不敢批评、不敢担当、不坚持原则、奉行好人主义和闹不团结的人。深刻理解和把握新疆工作特殊性,围绕长治久安抓发展,着眼大局、拓宽视野,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全面衡量干部在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方面的表现,努力做到选贤任能、用当其时,知人善任、人尽其才。

二是坚持严格程序,把好选拔质量关。严格的程序是从严选拔任用干部的关键,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。要严格执行《干部任用条例》规定的程序,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切实把干部选拔任用动议、民主推荐、考察、讨论决定、任职等五个环节做严做细做实,不搞变通、作选择、走形式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,干部任用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,组织部门统筹考虑、统筹协调、统一综合,提请党委(党组)会议作出决定,坚决防止临时动议干部任用。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,坚持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,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,合理定位民主推荐,改进民主推荐方法,规范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,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、年度考核、一贯表现和用其所长、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,充分酝酿,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。改进干部考察,突出对政治品行、科学发展实绩、作风建设、廉洁自律的考察,引导干部树立强基础、固根基、利长远的政绩观,坚决防止唯票取人、唯分取人和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,切实用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操作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的准确性。

三是坚持严格监督,匡正选人用人风气。加强监督是保证从严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举措,是纯洁用人风气的必要措施。加大对《干部任用条例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着力检查程序是否合规、导向是否端正、风气是否清正、结果是否公正。不断改进检查方法,强化重点检查、深化巡视检查,综合运用定期检查、不定期抽查、专项督查,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效果,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、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建立健全事前防范、事中约束、事后惩戒的监督机制,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报告、审核、备案制,坚持干部选拔任用“一报告两评议”、离任检查制度,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,有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。建立倒查机制,重点开展“带病提拔”、突击提拔、违规破格提拔倒查,严格追究问责。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。健全和完善社会公开、群众监督、媒体舆论监督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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